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毕业生招聘简章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37家企业现面向国内高等院校和国(境)外高等院校招聘各类优秀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类别、专业及计划招聘人数如下(具体岗位职责等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
1.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范围:2024、2025届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能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应按要求期限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
2.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回国人员招聘范围:国(境)外高等院校学位取得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2025年6月30日及之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国内高等院校2024、2025届应届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24、2025届国家计划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背景。
(4)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应用日常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满足所应聘岗位所需职业健康要求。
(6)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爱岗敬业,勤于思考。
2.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国(境)外高等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具有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背景。
(4)最高学位为国(境)外高等院校学士学位的,报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最高学位为国(境)外高等院校硕士学位的,报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最高学位为国(境)外高等院校博士学位的,报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统计截至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5)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满足所应聘岗位所需职业健康要求。
(7)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爱岗敬业,勤于思考。
四、招聘流程
天津港集团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由天津港集团统一组织,并由所属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主要流程分为八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在线报名
1. 应聘人员统一通过天津港集团招聘官网在线报名。
(根据实际招聘安排可能会延长报名时间,请随时关注招聘官方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结合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对每名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选择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评和心理测评。
2.综合能力测评(不包括心理测评)免试条件:
对符合应聘条件且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聘人员,可免于参加综合能力测评:
(1)具有博士学位。
(2)毕业院校属于泰晤士高等教育(THE)2024年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的高等院校。(见附件2)
(3)曾两次及以上获得中国国家奖学金或被评选为普通高等院校省、直辖市级“三好学生”或被评选为普通高等院校省、直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3.笔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4年11月(实际时间以笔试通知为准)。
(四)面试
1.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能力。
2.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4年11月(实际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天津港集团及所属单位在综合应聘笔试、面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出具录用通知。
(六)签订就业协议
天津港集团所属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七)入职报到
1.拟录用人员取得应聘条件约定的资格证书后,按照天津港集团所属单位的要求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2.入职报到手续包括资质审核和入职体检。其中,资质审核应根据拟录用人员报名应聘信息和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证书原件;资质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应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入职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天津港集团所属单位所在地和天津港集团所属单位对拟聘岗位职业健康要求。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报到符合相关要求的,天津港集团所属单位依法依规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均应通过以下报名端口进行线上报名:
1.电脑端: https://campus.51job.com/tjg2025/
(二)注意事项
相关人员如需申请 “综合能力测评免试”,则须在报名填写“个人简历”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证件、证书扫描件:
1.具有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选择相应类型);
2.毕业院校属于泰晤士高等教育(THE)2024年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的高等院校(在报名时选择相应类型);
3.曾两次及以上,获得中国国家奖学金或被评选为普通高等院校省、直辖市级“三好学生”或被评选为普通高等院校省、直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须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以上相关获奖信息或相关证书将与本人档案及所在院校进行核查,伪造证书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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