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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狼与赵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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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01: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山狼与赵简子
  
  2008,8,21,水~
  
  昨夜梦到一群狼,夜半惊醒的时候,突然想起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在六一儿童节大会上曾经表演过一个小品“东郭先生”。当时我扮演戏份最少的猎人,好友曹峰扮演中山狼,至于谁演的东郭先生已经记不清了。不过当时我还担任了导演兼道具工作,那个无知的班主任提议:猎人是否应该背一枝猎枪上场。我说:别说猎枪了 ,东周时期连火药还没发明呢。多年之后,重新翻开《东田文集·中山狼传》,我才知道,我扮演的不是一个普通猎人,而是历史上晋国一个大人物,赵简子。看了几遍中山狼传,突然感觉东郭先生这个人物其实一点都不糊涂,他在面临所有选择的时候,作出的决定都是正确的,这个人只是在一个又一个矛盾中寻找最佳的解决方式而已。
  赵简子到中山狩猎,他的队伍可以称之为第一强势群体,在中山地区可以消灭一切他们认为应当消灭的势力。中山狼是否违反了赵简子的法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山狼无论是否违反赵简子的法律,赵简子都要消灭他。在晋国的赵氏封地,赵简子是法律的制定者,他只要规定自己的所有行为不违法,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用“依律而治”的号令去规范别人的言行。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山狼除非投靠赵简子集团,成为他的“猎犬”,否则,即使在森林中遵纪守法,只吃素食,也难逃赵简子的弓箭。
  中山狼在直面赵简子的弓箭时,唯一能做的选择就是逃命。他知道,没有商量的余地,自己没有与赵简子相抗衡的力量,也不甘投靠赵简子成其鹰犬;其实,中山狼也清楚的知道即使投靠赵简子,赵简子也不会信任中山狼,过几天,会找另外的理由杀掉他。
  中山狼的逃亡之路上,遇到了东郭先生,我儿时一直认为东郭先生一定姓郭,或者复姓东郭,其实这个郭是城郭的意思,这是一位居住在东城区的读书人,姓什么谁也不知道。毫无疑问,东郭先生百无一用,只是晋国最底层的一个代表。赵简子是最强势力集团,中山狼在这个故事中是第二强势集团,东郭先生根本无法抗衡任何一个力量集团,他唯一的也是最正确的选择就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根本没有想过要奋起抗争。中山狼却不一样,他实施了逃亡,逃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对第一强势集团的一种无奈的抗争。
  东郭先生答应搭救中山狼,并把他藏在自己的书袋中,毫无疑问,这个选择十分正确,因为当时赵简子的队伍没有赶到,如果不搭救中山狼,下场就是被中山狼吃掉,但是赵简子赶到并询问东郭先生时,东郭先生选择了再次搭救中山狼。这个时候东郭先生的心理活动不可谓不激烈,第一,如果交出中山狼,万一中山狼没有被赵简子杀死,而是得到短期的重用,那么自己难逃一死。第二,最底层的人群对于一些敢于抗衡最强势集团的人,总是抱着一丝怜悯。虽然自己无法进行反抗,但是对于敢于反抗的暴政的人,是渴望的。东郭先生希望中山狼活下来,甚至可能会继续反抗赵简子。
  赵简子走后,中山狼得救了,他说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饿死也是死,不如吃掉东郭先生,还能活命,还能继续组织针对赵简子的革命活动。这个时候,东郭先生并没有愤怒,他建议中山狼吃掉自己的毛驴,中山狼会想,干脆吃掉东郭先生,再把毛驴牵走,岂不是更好?这时,东郭先生想到了请“三老”来评判。这种形式可能类似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令人惊讶的是,中山狼居然同意了,这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同意了,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山狼要比赵简子守法的多,因为赵简子即是法律的制定者,又是法律的实施者,他自然可以随意的践踏法律,而不受法律约束。而中山狼在面对东郭先生这个弱势群体的时候,他没有必要再付诸法律定夺,完全可以自己给自己定个法律吃掉东郭先生;但是他没有,他居然也选择了请“三老”评判,可见,这只所谓的“背信弃义”的狼,也在坚持自己的原则,即“遵纪守法”。
  再说三老中的老牛和老树,他们都同意中山狼吃掉东郭先生。老牛与老树的心理想法不外两种,第一,怕被这件事牵连,东郭先生搭救中山狼明显是违反了赵简子的法律,如果自己被这件事卷进去,到时候,赵简子决不会放过自己,索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中山狼吃掉东郭先生一了百了;第二就是典型的晋国人的劣根性,看热闹的人总是嫌事情闹的不够大,总是唯恐世界不乱,这种人在晋国,实在是太多了。
  中山狼这个时候已经完全胜利了,三局两胜制度,他已经胜利了两局,但是当东郭先生提出再咨询一位老者的时候,中山狼又同意了!这个时候,我已经完全相信,中山狼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狼,同时又是一个讲道德讲正气的好狼。
  老农的出现,使事情出现了逆转,老农让狼重新钻入书袋中并且用锄头打死了中山狼,故事结束了。从整个故事中看来,中山狼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他要吃掉东郭先生,也是经过“陪审团”投票通过的,是合法的。但在整个故事中,只有中山狼死掉了。
  东郭先生是一个违法者,他违反了赵简子的法律,窝藏了中山狼,但是他既没有把中山狼交给赵简子,也不敢把狼杀死,在整个矛盾的过程中,东郭先生一直在寻找解决的办法,但是没有找到,在晋国,想用合法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几乎等于白搭。
  这位老农是以为慷慨悲歌之士,他在打死中山狼的同时,已经触犯了赵简子的法律,因为中山狼是赵简子的猎物,你老农未经赵简子的授权,就擅自打死了我的猎物,这显然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这个老农为了搭救东郭先生的性命,使自己不得不违了法。
  东郭先生是整个事件的唯一受益者,他面对中山狼的威胁选择了搭救中山狼,这本身违反了赵简子的法律,但是在窝藏与生命之间,东郭先生选择了尊重生命。
  赵简子走后,中山狼要吃掉东郭先生,又经过陪审团的确认,中山狼吃掉东郭先生这一行为,变为合法行为。这时,东郭先生的形势已经非常不利了,这时东郭先生又作出一个正确的选择,让老农打死了这只什么法都犯的中山狼,把自己的所有责任都推在老农身上,如果赵简子以后查到这件事,有老农替自己担待,然后,东郭先生牵这他的毛驴继续走在中山国的大路上。
  作为一个读书人,最好不要到处瞎溜达,万一碰到一只遵纪守法的中山狼,那可就麻烦了。


转自:http://www.chinadatashe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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